药学前沿与素养 北京迎诚医学研究院 logo
药学前沿与素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5 14:04:33  浏览量 :0
发布日期:2020-10-15 14:04:33  
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冬春季是儿童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目前已进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童患者数量明显增加,儿科医疗服务工作任务繁重。为有效统筹儿科医疗资源,保障今冬明春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诊疗服务顺利有序开展,现就今冬明春儿科医疗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6〕21号)各项工作要求,合理调配儿科医疗资源,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切实保障儿科医疗卫生服务有序开展。要充分发挥儿科医联体作用,有效提升基层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在季节性疾病高峰期,要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儿科医疗服务资源,制订应急预案,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针对医院出现患者过度集中超出接诊能力的情况,要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采取措施有序引导分流患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在不过度增加医务人员负担的情况下,统筹医疗资源,开设儿科延时门诊和夜门诊,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服务需求。充分重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工作,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开展基层医生儿科急救以及常见病诊治培训,重点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流感病例的早期识别和治疗能力。
  二、切实做好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医疗服务工作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儿科门急诊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儿科发病情况,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医疗服务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儿科及相关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力量,在不过度增加医务人员工作负担的同时,确保不出现停诊、拒诊情况,保障儿科诊疗工作有序高效。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履行门(急)诊预检分诊、登记、报告等职责,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降低院内感染和传播风险。要进一步优化诊疗服务流程,畅通绿色通道,通过落实预约诊疗缓解候诊压力,通过改善就医环境疏解儿童及家属情绪,通过完善医患沟通机制预防医患矛盾的产生,通过加强对家长的儿科医学常识教育提升对医生的信任和理解。加强儿童抗流感病毒药物等儿童用药和物资的采购储备,保障及时足量用药需求。
  三、全力做好儿童季节性疾病防控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健康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应当酌情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渠道,针对儿童季节性疾病防治知识进行重点宣传,增强公众健康意识,最大限度降低儿童季节性疾病发病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1月28日

分享到:

长按或扫码识别 分享给好友

长按或扫码识别 分享给好友
Copyright2026版权所有:北京迎诚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400 661 5985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3085号
京公网安备图标
药学前沿与素养
药学前沿与素养 logo
服务号
罕见病与精准用药 微信服务号二维码
药学学堂 微信服务号二维码
罕见病诊治可及策略研究 微信服务号二维码
罕见病与精准用药
药学学堂
罕见病诊治可及
策略研究
订阅号
药知有道 微信订阅号二维码
罕见病用药管理 微信订阅号二维码
药学技术专区 微信订阅号二维码
药知有道
罕见病用药管理
药学技术专区
支持 反馈 订阅 数据
回到顶部